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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气象局
2022-01-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1-1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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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气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气办函〔2021〕202号)要求,特编制兰溪市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兰溪市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气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以信息公开推动工作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真正实现立体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和规范公开。
(一)完善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气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局长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修改、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等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将职责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照《条例》和上级气象部门工作部署,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兰溪市气象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对外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49条,通知公告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4条、内设机构2条、管理机构(下属机构)2条、政策文件2条、计划总结2条、权责清单1条、法治政府(依法行政)4条、部门预决算2条、人事任免1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事项清单,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条、行政确认事项1条、公共服务事项1条、行政处罚事项32条、行政检查事项21条、行政许可决定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兰溪市气象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平台建设和交流互动。兰溪市气象局依托上级气象部门网站和地方政府网站等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规范平台管理,依据要求及时做好气象相关政策的公布,及时转发上级部门对于政策的解读。针对公众关注的气象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微信、微博等途径及时解疑释惑,发送微信推文10次,确保各类信息公开规范、及时。
(五)监督保障。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共同参与,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及自查自纠,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流程和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2021年全年无信息公开方面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0 | ||||||||
0 | |||||||||
0 0 0 0 0 0 | 0 | ||||||||
0 | |||||||||
0 | |||||||||
0 | |||||||||
0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兰溪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2年,兰溪市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推进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制定的政策、文件公开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深化办事信息公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信息的公开,特别是要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三是完善公开渠道建设。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功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努力完善政务服务。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密切关注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及时进行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兰溪市气象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兰溪市气象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