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0026070095/2022-101144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补充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建设〔2022〕21号
2022-06-13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6-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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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61号)精神,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由原先的1131万元(浙财建〔2021〕157号)调整为3206万元。
请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2. 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表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 |
附件1
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或其他分配对象 | 实施单位 | 应下达 资金 (万元) | 已提前下达资金(万元) | 本次实际下达资金 (万元) | 备 注 |
1 | 老旧小区改造 | 市政处 | 969 | 997 | -28 | 红梅村604万元、英溪村365万元 |
2 | 保障性住房 | 兰溪市房地产管理处 | 2237 | 134 | 2103 | 租赁补贴125万元 保障性租赁住房1978万元 |
合 计 | 3206 | 1131 | 2075 |
附件2
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专项资金绩效表
专项名称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
地区 | 兰溪市 | 补助实施期 | 2022年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2103万元 | |||||
其中:中央补助 | 2103万元 | ||||||
地方资金 | |||||||
总体目标 | 1.支持2022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143套(间)任务; 2.支持2022年筹集公租房0套任务;3.支持2022年1030户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数量 | 0 | ||||
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 | 1143套(间) | ||||||
发放租赁补贴 | 1030户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 是 | |||||
时效指标 | 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 | 100% | |||||
新筹集公租房年度计划完成率 | 100% | ||||||
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 是 | |||||
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 | ≥80% | ||||||
租赁住房运营管理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承租人满意度指标 | ≥80% |